总院各处(科)室及分支机构:
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宁人社函〔2019〕19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、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报名条件
(一)年限要求
1.初级(药、护、技)士: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。
2.初级(药、护、技)师:
(1)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,担任药、护、技士职务满5年。
(2)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。
(3)取得相应专业硕士、本科学历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。
3.中级(医、药、护、技):
(1)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,受聘担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职务满7年。
(2)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医(药、护、技)师工作满6年。
(3)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,从事医(药、护、技)师工作满4年。
(4)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医(药、护、技)师工作满2年。
(5)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。
二、报名方式
(一)网上报名(详见附件:宁人社函〔2019〕19号文件)
注意!!我院确认考点为“区直”!
(二)我院现场报名确认
1.报名确认时间:1月16日至1月18日
2. 报名确认地点:组织人事处902室
3.报名确认需提交材料:
(1)网上打印的《报名表》2份(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订在一起,一份和其它材料订在一起。手机号填写在“联系方式”中,工号填写在报名表右上方空白处)
(2)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(复印件上贴近3月内同底免冠 2寸冲洗照片2张,照片背面写清姓名,和上传网上的照片必须是一个版本)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、医师资格证书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(资格)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(3)报考医师类中级职称人员,必须有在基层单位服务累计满3个月的经历,填写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登记表》和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鉴定表》。
(4)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,再次报名时只需提交报名表、考试成绩通知单、基层服务登记表和鉴定表(报医师类中级)、身份证复印件(复印件上贴近3月内同底免冠 2寸冲洗照片2张,照片背面写清姓名,和上传网上的照片必须是一个版本)。
(三)、网上缴费
待我院统一到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现场确认并通过后,考生须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务费,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(网址:http://www.21wecan.com)进行网上缴费。
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,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。
三、严禁挂靠外单位报考,一经发现严肃处理!
联系人:吴茜 刘倩高雨菲
联系电话:3500 5642 4394
附件: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宁人社函〔2019〕19号)
组织人事处
2019年1月15日